靠,又是一个变态,看着这个拥有变态的智慧和处世的态度的名律师,根本就是劣化版的陈湘宜老师嘛。
「不过这也不代表我支持甘碧燕喔?最近有个社会新闻,『狱卒勾女犯,闯军监当砲房,侧趴检座大桌撩人自拍』,听过吗?」
我知道我知道,听说那个女犯还是才女呢!「那个勾引监所管理员的女犯就是甘碧燕。」
什么!别再说了,我好乱啊,她不是很可怜、苦命,又轻微智障,才跟强姦她逼迫她mài_yín的人殉情吗?怎么性格好像怪怪的,好像以前「花系列」
女主角的变态性格。
我头痛欲裂,只好像只死狗般地趴在办公桌上。
吴律师笑了笑,道:「其实今天给你一个很好的机会教育,学法律的人不能先入为主,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法庭上一切都是依靠证据,你讲得再可怜再有理,最后还是证据决定胜负。不然你们说『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是讲假的逆?」
看着眼前这位乡土味十足的大妈,不禁对她佩服不已,她是那么的充满法律人的素养,却又深知处世的智慧,若不是她放任我之前在谘询室里接受谘询人的「款待」,我岂能深深把这堂课给我的教训牢记。
「那这件案子到底谁是谁非呢?」
我还是忍不住追问。
「讲那么多是白讲的逆?针对这件案子,看谁提供的证据多谁就是,谁证据不足谁就非;就杀人罪而言,甘碧燕当然毋庸置疑有罪,但是就她成长的背景和杀人的动机,却又有减刑的空间,身为律师,我们只能在这里帮助她。至于谁是谁非?老天才知道。这世上每个人都有黑与白的两面,像你们刑总教科书封面一样。」
吴律师不厌其烦地又提醒了我一次,嗯,我想我要重新思考法律的内涵,而不是单纯正义与邪恶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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