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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如令第九十二章:懒人吴二(2/2)

文/怪哉不是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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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兴许还在某座山头之上继续为非作歹,早便忘了当日他发下的誓,要报的仇,他甚至早便忘了自己究竟唤作什么名字。

他的生命里除了剑,除了遍访高人参悟出这套剑诀的死门之外。自己名唤什么,根在何处,甚至自己的一条性命都早已不再重要。

但他仍是很懒,懒得从来都不肯多说半句废话,懒得再也不愿多学半式剑法,懒得不愿参修灵觉,甚至懒得不愿再为自己取个响当当的名字。

他只知道江湖中人皆数唤他几人作“七月十四”。名字这种东西,于他来说当然只是个称谓而已——所以他便自此理所当然的名唤七月十四。

就是这样一个一生忠于剑道的男人,又怎会斩出如此一塌糊涂的一剑?

眼下的当头一剑非但浑无力道软绵绵的像是女人扑蝶,那剑中的变化更是丝毫不见。当头而来的只有一剑,变化以穷的一剑。

许是那个把剑看得比命还重的七月十四当真是被那恶神灾劫一并取了那颗爱剑之心,也许是眼下的七月十四,早已将那练了一辈子的剑法搁置许久了。

这种三岁孩童,市井无赖都会使出的一招又怎会伤得到方杰半分皮毛?然而方杰只能与他交手,人间一日地下一年,这几百年间七月十四或许只是想问那方杰要个天才与勤奋孰强孰弱的答复。

是故方杰当即看准了七月十四的一处破绽,咬紧牙关奋力地刺出了一剑。

然而令那方杰万万想不到的是,只在他出剑的一刻,自己手上的裂痕已然莫名其妙地被震飞脱手,更加转瞬断成三节。脖子一凉,七月十四的那柄软剑更是一如毒蛇的信子一般紧跟着舔上了他的喉头。

一切只在眨眼之间,或者说此番的一切变故甚至还未容得方杰眨眼,便已成事实。

“这才是七十二恨剑……”

七月十四一如毒蛇一般地盯着方杰的眼睛冷声接着道:“你在人间所见过的那个……根本称不上是剑诀。这个,才是七十二恨剑的真容——你输了!”

滨海之畔,广州,东官郡。

祸殃天下,不分西东;战事四起,不问贫贱。

关乎自身安危,俗世万千生灵除了逃跑,便只有以杀止杀。人类这一大族系对于杀戮以及斩草除根来说,向来是世间万物当中少数可以做得最为彻底,最为干净的一类。

是故即便是这个与那天子之城相距千里的渔村,在这日上三竿的时辰当然也是同样家家户户房门紧锁,狗不敢吠,鸡不敢鸣。沿岸撒网的渔船自然已是几个月都未曾出海,而那船上的甲板更加早被日头晒得满是盐渍,雪白一片。

这滨海渔村虽然不比中原繁荣,却也总算是个有上三五十人依山傍海而建的大寨。然而即便此番村中留下的百姓不下两握之数,在外人看来,这里无论如何仍旧像是一座毫无人气的鬼城。

距这一汪月牙形状的海湾不足五里的地方,反倒偏偏赶在这个草木皆兵的当口生好了一大团篝火,那篝火之上更加架着一条足有两尺来长的大鱼。

而这堆原本不该在此时出现的火堆旁边,更是侧卧着一个一身酒气,小麦肤色的白衣男人。鱼是刚从海里捞上来的好鱼,酒也是刚从酒窖打上来的好酒。

此人,不正是许久不见的成阳?

正可谓:

碧海映长空,好酒敬苍穹。

浮生多少事,尽在笑谈中。

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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