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混乱不出千里所料,只是维持在了一波小团战的规模,外人或许看不真切,当事人还是很清楚的。千里嘱咐了修罗不要让后方的主力部队参战,无独有偶,逆鳞也稳住了他们的大部队,两边都心安理得地在后边悠哉悠哉地卖队友。队友嘛。。。。。。着实该卖就得卖。
值得一提的是,蓝色骑士团自始至终都在旁边作壁上观,未曾出手。
千里不意外,逆鳞也不意外。
白夜行猥琐作派的大名传遍江湖,打不过就找帮手,打不过就设陷阱,打不过就搞埋伏,打不过就整阴谋。。。。。。反正白夜行总有各种各样的办法能恶心死对手,嘲讽值高是很正常的,逆鳞说得没错,千里自找的,因此逆鳞与蓝色骑士团的联盟协议达成得那么快。
逆鳞这一招很狠,两家十大公会的实力碾压,差点就成功地让千里直接放弃了。
然而,还是差一点。
你不仁,我不义,千里只好使出杀手锏。
所幸神之光和白夜行是有些纠葛和恩怨的,若对象换做蓝色骑士团这样与白夜行近乎没什么交集的,千里还真不好找话题。
神之光则方便得很,记录的事随便拿出来唠嗑唠嗑,就可以气得他们跳脚。不过,这一场戏最重要的,还是要表现给蓝色骑士团看。
千里清楚,逆鳞清楚,可白夜行和神之光不清楚,蓝色骑士团更不清楚。说到底,蓝色骑士团和神之光半点情分都没有,蓝色骑士团甚至也在抗拒神之光成为新一代十大公会的行列之一,他们今天和神之光联合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谁曾想白夜行和神之光猛然爆发剧烈的矛盾,**裸的针尖对麦芒,眼看呈水火不容之势,理论上作为临时盟友的蓝色骑士团有义务协助神之光铲除白夜行,然后按他们的约定凭实力决定boss的归属。
可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蓝色骑士团不是傻子,白夜行不好对付,神之光就好对付吗?神之光的成绩有目共睹,蓝色骑士团可以不承认它的地位,却不能不承认它的实力。现在发现两家有仇,放任他们打个你死我活不是正好?蓝色骑士团何必淌这混水呢?
利益决定立场。在蓝色骑士团决定袖手旁观的那一刻,他们的合作就不攻自破了。
事已至此,逆鳞已经无力挽回了,他不可能去跟蓝色骑士团的负责人明着解释这一切,除了激发更多的矛盾与猜疑,没有任何用处。这就像情侣吵架的永不可解决的悖论——
你怎么能偷看我手机?
你要是心里没鬼怕什么我偷看?
得,一开始就应该避免这段谈话的进行。逆鳞幽幽地扫向白夜行的后方,纵然捕捉不到千里的身影,逆鳞也不会忘记他那张脸。。。。。。奥斯卡欠你一座小金人啊。
破坏游戏规则不算什么,利用游戏规则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才是行家。
既然如此。。。。。。逆鳞默然地思索片刻,目光果断地一挪——上吧。
无论何时何地,神之光都不怕任何形式的比拼。
神之光的应对很迅速,在逆鳞的指挥下,神之光的主力部队不带一丝迟滞地转向了野图boss——泰坦巨人。
抢先对boss出手,有好也有坏,坏处显而易见,就是容易被枪打出头鸟,但前提是多方胶着不下的情况,谁敢动手,就揍谁。好处嘛,当boss到处走,尽量争取到有利于己方的作战地形,只要计算精准,甚至能把boss的目标不会变——弄死仇恨所在的对象!加上boss的技能大多是范围大威力强的变态级咆哮一下,就得倒下一片尸体,至于是己方的尸体还是敌人的尸体。。。。。。就是各凭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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