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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华碎第四十一章 还治其身(1/2)

文/子幕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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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府行军帐内,曹禺一身常服,翘着二郎腿坐在方桌后面,看看曼妙的歌舞,品尝窖藏的醇香,逍遥自在,好不快活。祝酒声、丝竹声不绝于耳,本来摆放战场布局的沙盘,也被扔在角落吃灰。帐篷上角落中,一个身影时不时闪现,那是攀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的江拾灯,扒着树梢悄悄窥探多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惹人注意,连大气都不敢喘,眼中都是美酒佳人,心里有些憋火。

敢情这官儿,现在都是这么好当的,吃吃喝喝,看看美女就行,这天杀的曹禺到底是来度假的,还是来打仗的。眼瞅着围圈起舞的小娘子一个个机灵水嫩,自己在外头吹了一宿的西北风,别说饮酒吃肉,连口水都没喝上一口。

不过江拾灯这几天下来,也并非只是盯梢,神神秘秘进出曹禺军帐内外的黑袍人,一个个精致小巧、藏的十分隐秘的带锁紫檀木盒,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若曹禺真是董良骨笛一事的始作俑者,紫檀木盒定是他存放骨笛之处,虽然曹禺其人行事荒唐,但戒心极重,从不轻易相信别人,一串钥匙从不离身,就寝也是和衣而睡。是福是祸,今日却是来了机会。

蛮夷举兵而进,与我军短兵相接,小挫而归,回营之后曹禺盛喜,吩咐大摆庆功宴席,也就有了前一番纸醉金迷,齐暄日日听父亲讲述年轻时征战往事,知道蛮夷,尤其以这次大举进犯为主的赫照一族,惯会使诈,断不可能轻易退兵,挫军败后,定有下文。

果不其然,江拾灯与程煜出来刺探消息,偏巧打下一只腿上带有信笺的鸽子,打开漆封,上面写着:军宴大摆,丑时三刻宜攻,并标明了阵地中明暗哨所的位置。二人心中骇然,也无比庆幸因为嘴馋,截住了这只传令鸽,商量半晌,决定让江拾灯按计划行事,混入军中查找董良骨笛的位置,迷惑曹禺,让他自述罪状,陈情于案,程煜则快马加鞭赶回,与小侯爷齐暄等人商量退敌之策。

齐暄听完心中愤恨:“曹禺狗贼,自恃过高,目空一切,当所有人都懒得和他计较一般,险些误了军机大事。”

“依我说,我们就不该管这档子事,让赫照蛮夷取了那厮性命才好。”公孙念一边骂着,手下也没闲着,调整之际,灵息升腾起白雾朦胧,一只白鸽的样子呼之欲出,与程煜二人打下的那只,无比相似。

齐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正经神情:“无论家贼也好,外患也罢,国家无错,百姓无错,我又怎能用一己之怨气,置家国天下于不顾,置百姓黎民于水火。”

“对,对,你们都是真君子,只有我是假小人。”公孙念撇撇嘴,小声嘟囔道:“家国天下,首先是家,你怎么不问问你家里情况怎么样?你爹怎么样?”

公孙念这刀子嘴豆腐心的性子,已经被齐暄摸得透透的,他倒也不恼,缠着护手的绷带,细细擦拭着临行前父亲给自己的黑金古刀,刀背刻有“齐门忠烈”四字,虽字迹有些残缺,烛光的映照下,光辉依旧。摇头叹息,但不妨碍他字字珠玑,有的是抛头颅的热血,端得正是将门之风。

齐暄开口:“奸臣当道,强敌环伺,若国不存,何以为家,就算我爹在,也定会同意我如此行事的。”

黎开放下手中的笔,拿起之前截下的那封书信字迹对比了片刻,如同复刻,只是原本的丑时三刻,被改成了寅时三刻,看看又在斗嘴的齐暄和公孙念两人,轻咳一声:“不知这董良骨笛,可算恶魂之灵?能否作为药引,治师父的眼疾。”

“致人死伤为恶,修炼百年成灵,若是后周之时那把骨笛,当做药引,只是,据传言,那把骨笛已化为灰烬,随董良一起埋葬了…”公孙念还没说完,就听院中扑通扑通,好像砸了两个重物在地上,房门一开,白衣胜雪的一个影子便飘了进来,正是江拾灯。

“你们在这轻言细语,让小爷外面喝西北风,也太不地道了些。”说着,江拾灯一屁股靠桌坐下,两杯清茶下肚,扑棱着袖子,没汗也装模作样地擦擦额头:“陈情奏表已递,我亲眼看着他将怎么陷害忠良的事实,一字一句地说了个明白,交给传令兵赶回陪京,为防止他清醒后追回奏表,还打晕了那贼厮,在官道上堵了会,这不,还截住两个赶去传信儿的。”

说着指了指院中的两个麻袋,灰不溜秋,里面的人来回支吾扑腾。

“这玩意儿真好使,有了它我以后行事也方便多了。”江拾灯从怀里掏出一根骨笛,放在手里把玩着,怎么看怎么喜欢,想到以后无论是倾城的美人还是小家的碧玉,笛子一吹,还不都乖乖的投怀送抱。

公孙念劈手躲过江拾灯手上的骨笛,只给他留下一记眼刀:“还有呢?拿出来!”

江拾灯一脸无辜:“还有什么?”

“你真当我还跟当年一样傻!?这肯定不是你用过的那只骨笛,制作成型尚短,而且根本就不是人的腿骨。你若能用这玩意儿让那曹禺恶贼乖乖听话,他还犯得着杀人?”公孙念一语道破,对这个如此关键时刻还藏私的cǎi_huā贼,一顿数落。

“呵呵”江拾灯不容置否:“本来就说好我不是白干活来的,帮忙是看在念儿你的面子上,如今有人高价买这笛子,我只是个商人,无利不起早。”说着,衣袖一掀,从窗户中飞身出去,只留了下桌上把顶头带珠饰,一指来长的钥匙,赫然是那紫檀木盒的开锁所用,再定睛去看,人已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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